军事:我军如何管好用好军费?这个办法将从下月起施行(3)
二、请简要介绍一下《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暂行办法》包括总则、业务经办、审批管理、财务审核、资金支付、监督检查和附则,共7章50条,主要对经费结算报销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审签权限、支付方式、审核内容、监督措施等进行统一规范。
报销“硬条款”请注意
三、《暂行办法》对结算报销职责分工是如何明确的?
答:军队单位经费结算报销工作,在本单位党委、首长领导下,由事业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工办理。
事业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结算报销凭证,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对经济业务事项及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结算报销凭证、审查报销手续和办理资金支付,对经费支出的预算符合性、手续合规性、支付和核算要件完整性负责。
审签领导负责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经费结算报销签批,对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必要性、效果性负责。
四、《暂行办法》对结算报销的事前审批环节是怎么规定的?
答:事业部门办理借款和支出报销前,相关经费预算和开支计划,会议、培训、差旅、采购等工作任务,以及支出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等,应当按照规定报经审批;不得以经费结算报销签批代替经费预算审批、工作任务审批、合同协议审批。
五、《暂行办法》对借款是怎么规定的?
答:事业部门办理借款,应当依据经批准的经费预算或者开支计划,以及相关合同、协议、文件、批件等,填制《借款申请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核。事业部门办理借款应当一事一借,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除演习训练、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任务需要,不得办理周转性质的借款。
严格控制个人借款。个人确需借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由团级以上单位领导批准。个人借款数额不超过本人3个月的工资总额,期限不超过6个月。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借款风险,对借款情况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对未按照规定偿还或者报销借款的,督促事业部门或者借款人员及时偿还或者报销;必要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这些报销凭证别忘带
六、《暂行办法》规定办理结算报销应当提供哪些凭证?
答:用于经费结算报销的凭证,包括发票、财政票据、军队票据、银行结算凭证、资产变动依据、基层单位经费结算表、工程价款结算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单据、合同、协议、文件、批件等。除上述必要结算报销凭证外,不得以土政策、土办法要求经办人员提供规定以外的图片、表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