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我军如何管好用好军费?这个办法将从下月起施行(4)

▲摄影:尹继冬
七、《暂行办法》对无法取得结算报销凭证或者结算报销凭证遗失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答:经费支出无法取得结算报销凭证或者结算报销凭证遗失的,由经办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级单位机关部门经内设机构领导签字同意、军级以下单位经机关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可以作为结算报销凭证;其中,发票、财政票据、军队票据等结算报销凭证遗失,但能够协调原签发单位出具存根联或者其他联次复印件的,经办人员应当取得相关复印件,由原签发单位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报销凭证。
八、《暂行办法》对结算报销凭证的审签权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事业部门经费结算报销,应当按照事业任务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要求,区分合同支付、非合同支付以及单位级别、支出金额等要素,按照相应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其中,军委机关部门由内设机构领导审签,战区级单位由机关部门领导和机关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按照规定权限审签,军级以下单位由单位领导和机关部门领导按照规定权限审签。各单位在《暂行办法》规定权限范围内,可以结合实际对审签权限作出细化明确。
九、《暂行办法》要求对1万元以上的结算报销项目报单位领导审核,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具体应当怎么执行?
答:军委机关部门内设机构、战区级单位和军级以下单位事业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对1万元以上的结算报销项目定期统计汇总,结合预算执行情况,报所在军委机关部门、战区级单位、军级以下单位领导审核,便于领导掌握经费支出报销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监督;鉴于机关部门编制编成和职能任务的差异性,结合现行有效做法,也可事前报所在军委机关部门、战区级单位、军级以下单位领导审核,具体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规定明确。对审核发现问题的结算报销项目,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暂停支付或者追回有关款项,会同事业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全新报销细节快收藏
十、《暂行办法》对办理公务支出的资金支付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答:办理资金支付,应当优先采用网上银行、单位结算卡、公务卡和其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付。
经办人员未办理公务卡或者无法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的,可以使用公务卡以外的个人银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宝办理日常公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