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根据《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

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针对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1月25日24时起,启动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依法依规科学实施防控措施。终止日期由省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吉林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宁夏

1月25日召开的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1月25日19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