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腹地"一带一路"上的中哈合作:哈参议院批准哈中可再生能源合作协定 三州布局风电与光伏项目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02 月 19 日,哈萨克斯坦参议院(议会上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的协议』的法案」。
该法律旨在批准哈中两国政府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巴库签署的上述合作协定。
据参议院农业问题、自然资源利用及农村地区发展委员会介绍,协定意在汇聚哈中双方力量,通过在哈境内鼓励、规划并实施可再生能源及可持续发展项目,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根据协定条款,双方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框架的透明性,共同推进在哈境内大型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协定同时明确了项目实施的程序安排、基本条件及操作规范。
文件对风力发电站和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作出具体规划。相关大型项目将布局于卡拉干达州、图尔克斯坦州和巴甫洛达尔州,并配套建设能源生产与储能一体化基础设施。根据协定,项目电力采购合同期限为 25 年。
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绿色技术应用,并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参议员苏勒坦·杜伊森巴耶夫表示,项目总装机容量将达 1.8 吉瓦。这一规模不仅将明显提升绿色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也将为相关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法律为这些大型项目设定了专门的实施程序。鉴于项目规模大、技术复杂,我们对投资方在财务稳定性、技术能力以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成熟经验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最为关键的是,这些倡议完全契合哈萨克斯坦到 2030 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承诺,以及到 2060 年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杜伊森巴耶夫指出。
据悉,上述三大能源项目计划于 2027 年至 2029 年间陆续建成投产。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5753635517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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