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印度快报》(The New Indian Express)10月14日报道,印北阿坎德邦政府13日批准修改《统一民法典》(UCC)实施细则,放宽尼泊尔民众、不丹民众、在印藏人与该邦居民婚姻登记门槛。据悉,该邦大部分地区民众与上述三地民众有密切社会与婚姻联系。然而,此前法规要求婚姻登记双方均须持有该邦颁发的有效印度数字身份认证系统(Aadhaar)证件,这给配偶为上述三地居民造成不便。分析指出,修改规定将有助于打破社会习俗与种姓制度障碍,减轻居民负担。据修订后的规定,若配偶一方来自上述地区,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在印合法居留期限证明进行婚姻登记。具体而言,尼公民需有效尼公民身份证明、尼驻印使团出具的停留超过180天证明文件;不丹公民需提供有效不丹公民身份证明、不丹皇家使团出具的停留超过180天证明文件;在印藏人则需提交印外国人地区登记办公室(FRRO)签发的有效登记证明。
原文:www.toutiao.com/article/184658402329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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