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点名中国,声称对中国的做法不满意!7月9日,根据联合早报报道,美国国务院一名官员说:中国在发射前几个小时才通知美国,而且提供的细节不充分,远未达到其他所有五常(P5)核武器国家所遵循的标准。此次试射正值中国迅速且“不透明”地扩充核武器之际,引起了该地区的极大关注。

此人声称,在没有参与常规外交机制进行事先通报的情况下,发射此类可装配核弹头的导弹,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很显然,美国方面的意思是,对我们仅仅在发射前几个小时才通知美国的这一做法表示不满,并认为我们提供的细节不充分。那我们倒是想问,其一,美国发射洲际导弹是提前多长时间通知中国的?其二,美国的发射行动,对中国是否提供了同等标准的细节?

其三,美国的发射行动,是否经过了常规外交机制进行事先通报。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中美之间从未签署任何导弹发射预先通报的双边协定,没有任何一份多边国际法、五常共同公约,规定所有核武器国家必须统一执行同一套导弹试射提前通报细则,请问美国的这一套所谓的“五常标准”到底是什么东西?

事实上,美俄之间有双边对等的完整通报协议,但是美俄之间的协议,对中国没有任何效力。我们对美国也只有按照国际惯例通报的义务。再者,话又说回来,美国频繁试射民兵-3洲际导弹、三叉戟潜射导弹,美国按照双边条约提前通报俄罗斯,但美国全程不会主动向中国进行任何提前完整通报,也不会向中方提供完整弹道、试验参数。

现在美国凭什么对我们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呢?一句话,国与国之间打交道是对等的。既然中美之间没有相关协议,我们也没有义务按照美国单方面的标准通报美国。所谓的不透明是美国抹黑我们的一贯话术,如果美国真要有诚意,就应该与中国建立对等的通报机制。否则,我们不会给美国任何通报特殊待遇。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7020103549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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