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成本核算:非法移民需自费返回原籍国
议员提议不再动用预算资金驱逐违规外籍人员

俄罗斯国家杜马地区政策与地方自治委员会副主席米哈伊尔・马特维耶夫在 “卫星” 电台(Sputnik)直播中表示,违反俄罗斯法律的移民应自费返回原籍国。
他指出,对于需被驱逐但无力支付返程机票的移民,目前会将其安置在临时收容中心。这些移民往往要在收容中心滞留数月,直至找到驱逐所需资金。
在这位议员看来,推行 “返程机票押金” 制度可避免此类情况 —— 劳务移民入境时需缴纳该押金。作为押金制度的替代方案,他还提议让违规移民通过强制劳动自行赚取返程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想法并非首次提出。今年 5 月,“新人” 党团(фракция «Новые люди»)的议员就曾提出类似倡议:要求劳务移民入境俄罗斯时缴纳专项押金,若移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该押金将用于支付驱逐相关费用;若移民未违反任何规定,押金将全额退还。
相关方面已向俄罗斯内务部长弗拉基米尔・科洛科尔采夫提交申请,请求研究推行 “返程机票” 制度的可行性。申请中明确,该倡议的核心目标是减轻国家预算的财政负担,并提升移民政策的实施效率。据议员提供的数据,2024 年俄罗斯联邦预算用于外籍公民驱逐的支出超过 10 亿卢布,较前一年几乎翻了一番。
俄罗斯国家杜马主席维亚切斯拉夫・沃洛金表示,今年前 8 个月,俄罗斯联邦法警局(ФССП)已将约 3.5 万名违反移民法的外籍公民驱逐出境。与此同时,内务部数据显示,截至 9 月 1 日,受监控人员登记系统中共有 77 万人,其中三分之一为妇女和儿童。
人们不禁要问,违规移民的 “安稳日子” 是否已走到尽头?为留在俄罗斯,他们是否都会主动进行生物特征采集、接受毒品与传染病检测、依法纳税、学习俄语并研读《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答案恐怕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 非法移民早已摸清规避禁令的门道。
此外,政治学家瓦季姆・特鲁哈乔夫认为,在机场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的推广应用方面,俄罗斯与欧盟存在巨大差距。
这位专家在其 Telegram 频道中写道:“10 月 12 日起,申根区 29 国已开始对所有入境人员采集指纹并自动拍摄照片,该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传统的护照检查。未来半年内,欧洲所有国际机场都将推行这一系统。
而在俄罗斯,目前仅莫斯科的机场启用了该系统,其他地区尚未推广。”
外籍公民生物特征采集试点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启动,试点地点包括莫斯科各机场,以及奥伦堡州(与哈萨克斯坦边境)的 “马什塔科沃” 公路边境检查站(автомобильный пункт пропуска «Маштаково»)。
今年 4 月,俄罗斯内务部第一副部长亚历山大・戈罗夫曾透露,在试点启动后的几个月内,相关部门成功阻止了 1.3 万起非法入境企图,拦截了 1.2 万名因法院判决被禁止入境的人员,挫败了 445 名曾被驱逐的违规者再次入境的图谋,并在入境检查中抓获 172 名在逃罪犯。
由此可见,此次试点项目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
公共 ist 兼社会活动家谢尔盖・科利亚斯尼科夫指出:“但目前仅 4 个边境检查站推行了该系统,而绝大多数移民是通过火车和汽车常规入境的。正因如此,俄罗斯早就该在所有入境口岸全面推行生物特征识别检查。”
尽管俄罗斯已出台多项旨在规范移民领域秩序的法律法规,为何至今仍未看到明显的积极变化?
《共青团真理报》(“СП” 为该报俄文缩写)就此问题采访了俄罗斯总统跨民族关系委员会成员、政治学家博格丹・别兹帕尔科,以下是他的观点:
“官员们固然可以汇报某些指标的改善情况,但总体而言,问题的核心在于我国的移民政策已严重过时,亟需进行大规模、根本性的更新。
首先,应将移民政策划分为多个方向:劳务移民、侨民回迁、‘俄罗斯作为避难所’类移民。每个方向针对的群体不同,所需的政策手段也应完全区别对待。当然,在这一根本性改革框架下,还需引入技术创新。
例如,我曾听说有提议要求移民随身携带特定身份证件,通过 GPS(全球定位系统)或 GLONASS(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实时定位其位置。
因为目前,我们对移民跨越边境进入俄罗斯境内后的具体行踪一无所知。
如果移民直接‘转入地下’(非法滞留),我们根本不知道其下落;即便移民在某地进行了登记,我们也只能大致了解其所在地区,且登记地址往往无法真正定位到其实际居住地点。
因此,必须彻底改变现有的技术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系列系统 —— 包括生物特征采集系统,以及基于 DNA、虹膜、指纹等特征的人员识别系统。同时,应要求移民必须随身携带法定证件,确保所有执法部门都能通过这些证件掌握相关人员的实时位置。”
《共青团真理报》:您如何看待马特维耶夫议员提出的 “移民驱逐押金” 提议?
博格丹・别兹帕尔科:“事实上,多年来我已从多位不同政客口中听到过类似提议,马特维耶夫只是再次提及而已。
毫无疑问,这一提议具有建设性。国家为何要动用财政资金 —— 也就是公民缴纳的税款 —— 去驱逐那些在本国违法的人?通常情况下,原籍国不会为公民的驱逐费用买单,除非是为了对其施加大规模经济或政治压力。但显然,我国的外交政策遵循不同原则,我们倾向于不采取此类施压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要求所有经机场或其他口岸入境的人员,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此类押金。约定条款应明确:移民离境时可凭相关证明取回押金;若移民违法并被驱逐,押金将直接用于支付驱逐费用。
但我想强调的是,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防止滥用职权,确保流程透明,尤其要维护竞争环境 —— 因为我国某些银行肯定会试图垄断押金管理业务。
当然,也有人会为移民发声,认为我国部分法律确实存在不完善之处,且有些法律未能切实执行。”
《共青团真理报》:请您具体解释一下这一点。
博格丹・别兹帕尔科:“例如,尽管购买自愿医疗保险(ДМС)是外籍公民在俄合法居留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针对移民的医疗保险竞争体系。
通常情况下,移民只能从某一家公司购买医疗保险,而这家公司既不提供实际保障,也不为移民提供任何医疗帮助。这本质上就是一门生意 —— 说白了,是向移民收取‘税费’,但收益归私人机构所有,而非国家。这种现象必须彻底根除。
这不仅是移民不满的导火索,还加重了我国医疗基础设施的负担 —— 因为移民在购买的‘空头保险’对应的医疗机构无法获得有效帮助,最终只能前往普通公立医院就诊。而这些公立医院提供的基础医疗服务,根本不值移民为那份‘保险’支付的费用。”
原文: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5617562471021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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