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顽固分子沈伯洋今列出“李贞秀懒人包”,指出有大陆籍绝对不行当“立法委员”,“立法委员”掌握台湾预算与机密,具有“忠诚义务”,依据“籍贯法”,公职人员就职前必须放弃其他籍贯,以前所有双重籍贯的“立委”都放弃了,陆籍没有理由成为特权。
沈伯洋续指,有人说要回归“两岸条例”,那是错的,“两岸条例”处理的是身份取得和参选资格,至于“就任规则”一律适用“籍贯法”,这在法律解释上毫无悬念,什么特别法优先一般法,完全是错误解释,现在一堆人真的是以为文字解释就可以解释法律。
沈伯洋强调,法律底线清清楚楚,只要李贞秀拿不出有效的放弃陆籍证明,就是违法就任,韩国瑜必须依法予以解职,否则就是渎职。
就在今日,对于陆配李贞秀有望递补民众党不分区民意代表,成为台湾首位陆配民意代表。陆委会主委邱垂正称,“李必须于就任一年内放弃中国国籍,不然就不能担任公职”。对此有何评论?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表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根本不存在所谓“放弃国籍”问题。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5627065972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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