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外汇储备达到 70 亿美元

蒙通社乌兰巴托 1 月 6 日电,截至 2025 年底,蒙古国中央银行官方外汇储备总额已高达 70 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这较上月增加 10 亿美元,增幅约 20%。蒙古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通过根据实际经济状况对在国外市场发行的债券再次进行融资并偿还大量的外债来成功实施债务管理,从而促进了官方外汇储备的增长。

此外,铜、黄金等主要出口商品价格创历史新高,是影响到外汇储备的增加。自去年9月以来,蒙古国官方外汇储备迅速增长。随之,图格里克对美元的汇率在市场上逐渐走弱。

根据《中央银行法》第 5 条和第 21 条规定,蒙古国中央银行的职责是确保其拥有和管理的国家外汇储备对外支付及时性和可靠性。

根据法律规定,中央银行的国家外汇储备由几类资产组成。

其中包括:

• 存放于外国银行及金融机构中的货币化黄金;

• 以现金或非现金形式持有的可自由兑换外汇;

• 以可自由兑换外汇自由支付的汇票;

• 由外国政府、中央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发行或担保的,以可自由兑换外汇计价并以其支付的各类证券;

• 其他在国际范围内被计入外汇储备的资产。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53575487209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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