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玄
据知情人士透露,美国正在酝酿针对国际刑事法院的金融制裁方案,何时公布暂不清楚,最快可能在一周内完成。
消息一出,各方反应不一,有人拍手称快,有人痛心疾首。因为国际刑事法院自诞生以来,就是充满争议的。

国际刑事法院
很多人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第一印象是复杂的。一方面,国际刑事法院不畏强权,向以色列总理签发逮捕令,谁看了不夸一句“大义无畏”。
但同时,逮捕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的同样是国际刑事法院,理由竟然是杜特尔特任内发动的“禁毒战争”涉嫌“反人类罪”。说白了就是,国际刑事法院认为杜特尔特不尊重贩毒分子的人权。
国际刑事法院是依据《罗马规约》创立,主要负责审判四大类核心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
法院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弥补主权国家国内司法体系的空白。显然,前面提到的这些罪行都超出了民法典、刑法等范畴,属于国家层面的犯罪。

特朗普
在国家层面没有意愿或能力就这些罪行进行追责时,就轮到国际刑事法院发挥作用了。听起来确实很理想,但在实际执行中,国际刑事法院并没有体现其真正价值。
首先,并非所有主权国家都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中美俄等大国都没有加入,而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理论上是针对所有主权国家的。
这就会带来争议:既然我没有加入,你凭什么管我?美国就多次以此为由攻击国际刑事法院“恶意滥用权力”。
非洲国家则普遍质疑国际刑事法院的“选择性执法”,因其热衷于调查非洲地区的相关案件,西方国家却很少被审判,给人一种“欺软怕硬”的感觉。

国际刑事法院对内塔尼亚胡签发逮捕令
最关键的问题是执行能力缺失,国际刑事法院本身没有警察机构和配套的监狱设施,逮捕令能否执行,全看缔约国是否愿意配合。
以杜特尔特为例,针对他的逮捕行动主要是靠菲律宾当局和国际刑警组织配合完成的,在海牙负责看押杜特尔特的也并非国际刑事法院的警察,而是荷兰当地的执法部门代为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国际刑事法院的行事作风虽然充满争议,但并未直接针对美国,为何特朗普政府要对其重拳出击?
美国务卿鲁比奥给出的理由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参与了针对非成员国的官员的调查和逮捕,包括下令逮捕以总理,调查美军在阿富汗的战争罪行等。

国际刑事法院院长赤根智子
这并非美国第一次对国际刑事法院动手,在特朗普上台后,美国已经三次发动制裁,上一次是在一个月前——将包括法院院长赤根智子在内的11人列入黑名单,阻止其进入美国金融体系,并冻结其在美资产。
而美国目前正在酝酿的这一轮制裁,针对的并非某些人,而是对国际刑事法院整个实体的金融制裁。也就是说,美国试图掐断国际刑事法院的经济命脉,让它彻底无法运行,就和对伊朗的制裁是一个道理。
至于这场关于“正义”与“主权”的博弈何去何从,短期内恐难有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国际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原文:toutiao.com/article/768902518228715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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