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对任何与伊朗“做生意”的国家征收25%的关税。该命令针对伊朗所有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包括中国、印度、土耳其、阿联酋、巴西和俄罗斯。
白宫尚未明确说明与伊朗“做生意”的具体含义,也未说明该政策将如何执行。
这项行政命令于2026年2月7日生效,它授权美国政府可以对任何与伊朗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加征25%的关税。不过,其具体含义和执行方式确实存在一些模糊和灵活处理的空间。
这是对伊朗 “极限施压” 政策的升级,旨在通过威胁伊朗的贸易伙伴(即“二级制裁”),在经济上彻底孤立伊朗,尤其想切断其能源、金属和石化产品出口的收入。
命令的签署时间与美伊两国在阿曼重启的核谈判几乎同步。这被广泛解读为“胡萝卜加大棒”策略,意在增加美方的谈判筹码,表明无论谈判进展如何,高压政策都会继续。
伊朗的主要贸易伙伴都可能成为美国制裁的潜在目标。根据已有贸易数据:
中国是伊朗最大的贸易伙伴,在2024年双边贸易额超过300亿美元,占伊朗对外贸易的四分之一以上。(这个贸易额度对中国来说不算大,但对伊朗来说太大了)
其他重要伙伴包括伊拉克、土耳其、阿联酋、俄罗斯等。
值得注意的豁免:有报道指出,印度因为配合美国外交政策(如停止购买俄罗斯石油),已获得美国撤销此前惩罚性关税的奖励。这显示了该政策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和交易性。
总而言之,这项行政命令的核心是建立了一个 “威胁机制”:
“做生意”的定义宽泛,给予了美国政府很大的解释和裁量空间。
从“识别”到“征税”有一个多部门参与的复杂流程,并非一蹴而就。
主要目的是极限施压,为谈判服务,并试图在全球范围内围堵伊朗经济。
由于政策高度灵活,最终哪些国家、哪些商品会被实际加税,将取决于美伊谈判的进展、相关国家的反应以及美国自身的战略权衡。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564828405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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