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关将从周二起正式停止征收特朗普的“解放日”关税,而特朗普新提出的、临时的15%关税尚未生效。关税政策翻转的影响正从“假设”变为“现实”:欧盟准备推迟欧美贸易协议的批准程序,等待美方提供有关下一步举措的更多详细信息,这给来之不易的贸易谈判增添了新的变数。此外,特朗普推出新的15%全球关税后,虽然一些国家面临的关税有所下调,但也有少数国家面临的关税税率反而上升了,尤其是英国和澳大利亚。
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关税被最高法院推翻后,他又依据《1974年贸易法》中的“122条款”,推出了新的15%全球关税,但这项关税政策很可能也会受到法律挑战,因为最高法院在最近的裁决意见中,强调了限制总统在缺乏国会授权的情况下,将关税作为大规模财政收入工具的权力。但新的法律争议需要相当长时间——可能一年甚至更久——才能解决,这意味着消费者、企业和美国的贸易伙伴将继续面临不确定性。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分析,“122条款”允许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有限且临时的“限制进口措施”,以应对“严重且重大的”美国国际收支赤字。对特朗普新关税提出挑战的原告可能会质疑:按照1974年对“国际收支赤字”的理解,2026年美国是否真的存在“国际收支赤字”。在1974年,“国际收支赤字”并不等同于货物贸易逆差,而后者正是特朗普关注的核心。在1971年8月尼克松结束美元与黄金挂钩之前,“国际收支赤字”通常被理解为美国向外国央行输出黄金。此后数年,该术语一般指美国通过官方干预支持美元汇率。“122条款”允许在一定限制下,为“防止美元在外汇市场即将发生重大贬值”而采取临时进口限制措施——但目前尚无明显证据表明美国正面临这一问题,贝森特甚至表示,政府追求并实现了“强势美元”政策目标。“122条款”还规定,可通过有限、临时的进口限制措施“与其他国家合作纠正国际收支失衡”——而目前并不存在这样的国际合作。所以说,无论是“122条款”,还是“338条款”“232条款”“301条款”,若要被用作征收新关税的依据,都存在重大限制。而最高法院的裁决也意味着,如果特朗普将这些法律作为通过关税来大规模提高财政收入的工具,而非针对特定外国的不公平做法,他将面临严峻的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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