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6连霸议长涉贪狂捞176万元 判7年半、延长境管8月
澎湖县“六连霸”前议长、国民党籍刘陈昭玲与机要秘书陈淑美,因于任内涉贪遭到羁押,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刘陈昭玲有期徒刑7年半、褫夺公权4年,陈淑美有期徒刑2年8月。不过,因两人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将于3月10日届满,高分院认定两人仍有逃亡海外之虞,裁定延长境管8个月。
据判决书所述,刘陈昭玲自2003年3月1日开始担任澎湖县议会议长,不过有两名人士却透过刘陈昭玲胞弟、刘陈昭玲推荐,进一步担任消防分队小队长。刘陈昭玲随即于2017年7月7日在澎湖县议会议长办公室,向两人收贿7万5千元,共计15万元,作为关说推荐的对价。
审理过程中,两人坦承不讳,其中一人称当时确定升任后,刘陈昭玲跟他要钱,后续接到议长电话请求到议长办公室,声称要拿7.5万元捐献给庙宇,后来去提款机领钱交给议长秘书;至于机要秘书陈淑美证实,有帮刘陈昭玲收钱,法官认定,刘陈昭玲与陈淑美两人在审理时就对消防局人事案认罪,且共同基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的犯意联络,分别向两人收贿各7.5万元,认定犯罪事证明确。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5907626266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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