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党海报被涂鸦引起日本社会议论
2月4日一名大阪市议员发布帖子,称:在一张自民党的街头宣传海报“使日本列岛强大富饶”上,首相脸部被喷黑漆。
海报并非高市的个人竞选海报,而是作为自民党党主席的海报。
随着众议院选举达到高潮,恶作剧或破坏此类政治及选举相关海报会被法律指控什么罪行?
律师澤井康生称:此类行为涉及日本刑法中的“财产损害罪”和《选举法》中的“妨碍选举自由罪”
根据日本刑法第261条,这是一种财产损害罪。 处罚最高三年,或最高罚款30万日元。
然而,如果是关于选举的海报,可能会被控违反《公职选举法》。
《公职选举法》第225条规定了“妨碍选举自由”的罪行。 撕毁选举海报或涂鸦等行为,在第二条中属于“毁坏文件和图片”。
由于刑法是一般法律,而《公职选举法》是特别法律,因此特别法律原则上优先。
根据具体情况,《公职选举法》中“妨碍选举自由罪”这一特别法律,处罚更重,可能会被定为重罪。
“妨碍选举自由”的处罚可判处最高四年监禁或最高100万日元罚款,不属于轻微犯罪。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56186578428938/
声明:该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