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通坦事件余波未平!前参议员阮克雷要求宪法法院作出裁决解散为泰党!
阮克雷要求选委会向宪法法院提出裁决,鉴于佩通坦已经被确认有罪,要求根据党派法第92(2)号法令宣布解散为泰党。
阮克雷9月1日通过EMS发送了一封信,要求选举委员会采纳宪法法院于2025年8月29日作出的裁决,佩通坦作为为泰党领袖是否违反了第92(2)条,选举委员会可以向宪法法院提出裁决,一旦法院作出裁决,对选举委员会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
阮克雷已经将要求解散为泰党(部分)的裁决副本通过选举委员会提交并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
原文:www.toutiao.com/article/1842033916724224/
声明:该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