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4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显示设备、流媒体播放器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96)。

此案由美国InnoTV Labs公司于3月2日提出申请,指控相关产品侵犯其6项美国专利,并请求发布有限排除令与禁止令。

海信集团旗下多家海内外公司、美国Roku、中国上海六科多媒体及其关联公司被列为列名被告。

无独有偶,就在此前一天(3月31日),另一项针对特定视频功能电子设备(含智能电视、显示器及核心组件)的337调查(编码337-TA-1495)消息公布。

该案由美、法三家专利运营机构于2月26日联合发起,调查范围向上游延伸至面板、驱动芯片等核心组件,影响覆盖产业链关键节点,涉事企业以TCL、海信为主。

短短数日,两项针对智能显示领域的337调查接连落地,再度将中国消费电子产业出海的知识产权风险推向焦点。

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出口国,中国企业凭借完整产业链与高性价比优势,智能电视、显示器等产品在美国市场份额持续攀升,已成为海外专利壁垒的重点针对目标。

此次两项调查的发起方均非终端产品制造商,而是专注于专利运营的非专利实施实体(NPE)。

此类主体不从事生产,核心商业模式是通过持有专利发起诉讼,以获取高额授权费或赔偿金。

其诉讼策略精准、流程推进迅速,常以“饱和式”专利攻击对被诉企业形成巨大的时间与成本压力。

而337调查本身以立案快、流程紧、制裁强著称。

ITC通常在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全流程约12至18个月,远快于美国地方法院诉讼。

一旦裁定侵权并发布排除令,相关产品将被全面禁止进入美国及在美销售,制裁效力可覆盖企业后续迭代产品,对长期海外布局构成致命威胁。

同事,单案应诉成本高昂,律师费常超500万美元,迫使不少企业选择和解或被动退出。

然而对于美国如此赤裸裸的专利围堵,包括海信、TCL在内的涉事中国企业表现得却异常淡定:“如果有负面影响,那么调查令一出,股市就该有所反馈。”

事实却是,海信视像、海信家电、TCL科技、TCL电子等涉事上市公司,近几日股价表现异常平稳。

有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观察者网,但凡是在美国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国品牌,早已经历过多轮类似调查,一方面本身专利壁垒已经建立,拥有足够的原创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应诉经验,因此通常都是以中企胜诉告终,很难对销售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延伸阅读: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19 U.S.C. §1337)进行的调查程序,旨在禁止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特别是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但在外界看来,337调查更像是以专利侵权为由的一项特殊贸易保护制度。

这并非中国头部显示企业首次遭遇此类挑战。近年来,海信、TCL、惠科等已多次卷入美国337调查。

2025年11月,ITC曾对特定液晶显示设备启动调查(337-TA-1482),惠科、海信、TCL等均在被告之列,涉案专利涉及LCD驱动技术。

2025年3月,美国康宁公司针对显示器玻璃基板发起调查(337-TA-1441),TCL华星、惠科等成为被告。

过往案例显示,中国企业通过积极应诉,多数案件以对方撤诉、败诉或双方和解告终,美国市场销售未受实质影响。

最近的一起胜诉案例是2026年初,影石创新在涉GoPro的337调查中完胜,六项指控均不成立,让所谓的专利制裁沦为一纸笑谈。

其背后,是中国产业竞争力从过往规模优势,加速转向“技术优势+专利优势”,构建起真正的核心护城河。

原文:toutiao.com/article/762446838692734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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