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坛弥漫修宪狂潮,但高市强势修宪还面临技术瓶颈。】这个五一黄金周,日本各地出现了针对高市内阁强军备战、修改宪法的反战抗议集会,在东京国会前的集会人数超过5万人,凸显日本社会围绕如何修改宪法的社会撕裂日益加大。特别是执政党在今年2月8日的众议院大选中赢得了超过三分之二议席的胜利,在野党中的国民民主党、参政党、保守党等在参议院的审议中也将赞同修宪的走势,让参议院超过三分之二成为可能等走势,掀开了日本政坛修宪的倒计时。但真的可以如此乐观吗?笔者这里想引用数年前坂东太郎在时事用语解说中的分析,剖析一下《国民投票法》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就意味着可以立即修宪吗?
首先,看一下日本修宪的大致流程——修改宪法的提议由国会提出。所谓提议就是议员们提出议案要求审议。按照日本国宪法第96条规定,宪法修正案必须得到参众两院各总议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才能提议。但是,关于发起提议后的修宪案如何得到国民的“承认”,则只规定了“在特别国民投票或国会规定的选举时进行的投票中,必须有过半数的赞成票”。2007年5月,第一次安倍政权时期,规定宪法修改程序的《国民投票法》(日本国宪法修改程序相关法律)在国会通过并成立。
但通过前的讨论中留下了几个悬而未决的“课题”。而且在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于2010年实施,2014年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投票年龄定为“18岁以上”。这一课题随着修订《公职选举法》2016年6月实施“18岁选举权”,2018年修改民法,“18岁成人”于2022年4月实施,等于解决这一问题。二是禁止公务员和教职人员利用地位进行活动。作为国民,可以对修宪案表明赞成或反对意见,但什么情况属于公务员“地位利用”并不明确,而且由于没有处罚规定,这一条变得有名无实。三是扩大到宪法修改以外的对象。2014年的法律修改没有得出结论,关于宪法修改的国民投票止步于“对其意义及必要性进行进一步探讨,采取必要措施”的表述。最后是全民公投的成立要件。法律规定了“投票总数过半数”(赞成和反对总数)。但要求“设定最低投票率”的意见根深蒂固。
其次是向国会提出修改宪法原案的流程——随着《国民投票法》修正案获得通过,修宪的前景看似光明,但结论则是和以前的情况没有太大差别。执政党(自民党、维新会)对修宪持赞成立场,向众议院提交修宪原案需100名以上议员赞成不存在障碍。在众议院正式会议上进行主旨说明和质疑后,接下来众议院的宪法审查会(委员人数50人)开始审查。宪法审查会是审查修宪案的常设机构,在此通过质疑和听证会进行表决。目前执政党赞成票过半数,也无悬念。然后是众议院正式会议投票,需要“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才能通过。由于执政党目前在众议院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议席,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后,宪法修改原案将提交参议院。
参议院也要经历与众议院相同的流程——参议院的宪法审查会(委员数45人)的讨论结果如果通过,将提交全体会议。执政党在参议院的议席未过半,距离三分之二还差46议席,存在被否决可能。没有两院各自“总议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就不能成为国会的修宪提议(对国民的提案),因此,如果参众两院任何一方的否决,都意味着《国民投票法》失去用武之地。反之,参议院方面,50名以上议员赞成即可提出宪法修改原案。如果参议院先议,则在参议院通过后向众议院送交改宪原案。在两院均获得通过时,即视为国会提议修改宪法。
最后全民投票的程序——假设修宪原案在参众两院均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获得通过,将进入全民投票运动期。国民投票的投票日设定为修宪提议后60天~180天以内,最短可在提议后60天(约2个月)举行国民投票。如前所述,如果投票总数过半数表示赞成,则宪法修改获得了国民的认可。根据宪法第96条的规定,天皇将以国民的名义立即公布。如果适用《国会法》第66条“立即”的话则为30天以内(约1个月)。最后,虽然没有具体规定执行(生效日)为公布后的几天,但日本国宪法本身只有6个月(宪法第100条)缓冲期,修订的宪法准用应为半年后。
对高市自民党来说,依靠众议院的议席优势强势推进修宪进程,将引发有赞成意向的在野党议员的反感,也会让国民产生质疑。换言之,很多人对执政党国会讨论的推进方式感到违和感。这也是“安倍独大”却未能将自民党带入修宪进程的一个原因。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国会博弈和全民投票未必同步。与国政选举选择“候选人”相比,修宪的全民投票完全是选择“政策”,比较现行宪法条文和修正案的条文,一旦判断政策的战争和冒进风险因素过大,民众完全可以说“不”。现在高市开始释放不排除暂时“搁置第9条”,推动其他修宪内容落地的信号,就是感受到了巨大的民意抵制和可能不能过半数的掣肘。换言之,一旦被民众否决,自卫队地位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644135729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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