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3月12日报道台湾《中国时报》3月11日刊登题为《反分裂从政治扩展至法理斗争》的文章,作者是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副教授刘性仁。文章摘编如下:

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提及涉台部分,指出“深化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贯彻反分裂国家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对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李延贺依法定罪判刑”,明确点名八旗文化总编辑李延贺(富察),因其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已依法定罪判刑。

同样在该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显见“两高”对于坚决打击“台独”的决心与行动。

从这两个报告来看,同样都是软硬两手。软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部分提到要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特别提到广东法院邀请129名台胞调解员入驻涉台调解平台,妥善化解涉台胞台企权益保护纠纷。硬的是贯彻反分裂国家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要保障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支持福建、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对台司法互助联络窗口建设。但对于“台独”犯罪行为则没有一丝一毫的模糊空间。

集中释放涉台信息,可以看出大陆意图彰显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意志,也展现“依法反‘独’促统”已经不只是言语,而且反复出现在司法动作上。

陆方依法反“独”与融合发展两手并行,既划红线,也有绿线,具有明确的法理示警作用与指标意义。

值得玩味的是,报告指出对“破坏国家统一的李延贺”进行定罪判刑,这等于将反分裂国家法及相关刑事法律落实为具体裁判的指标案例,并向外界释放“执法必严”的信号。

北京正将台海斗争从单纯的军事、政治层面,进一步扩展至“法理斗争”。

今年两高报告对台的意义在于司法实务化,已经不只停留在过去的政治宣示,现今已转向透过具体判刑案例来表达大陆的法律权威,并清楚阐释其法理基础与司法管辖权,值得赖当局重视。

原文:toutiao.com/article/761626570885013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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