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解释为何驳回莎拉·杜特尔特弹劾案!
最高法院法官对于取消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的弹劾审判持一致支持意见,高级助理法官莱昂南负责撰写了裁决决定,莱昂南解释了为什么最高法院认为第四次弹劾投诉违反宪法原则。
2024年12月2日、4日和19日,不同个人和团体向众议院提出了三项对莎拉的初步弹劾投诉,但众议院在正常会议期间从未对此采取行动。
众议院于2025年2月5日休会时,这些投诉被存档,最高法院对此视日为终止或驳回了对莎拉的弹劾。
同一天,超过三分之一的众议院议员通过决议批准了对莎拉的第四项弹劾申诉,并将其作为弹劾条款转交参议院。
对此法院裁定,根据宪法第3条XI条款,一年禁令从“弹劾申诉被驳回或不再可行之时”开始,由于前三项投诉于2025年2月5日被视为驳回,因此在2026年2月6日之前,任何新的弹劾程序都不可以开始,也就是说,当天的第四次弹劾违宪。
除了时间问题之外,最高法院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弹劾程序的正当程序要求。
法院裁定:“权利法案,尤其是正当程序条款和快速处理案件的权利,适用于整个弹劾程序。”
法院的决定列出了七项弹劾条款具体的正当程序要求,包括必须向被指控的官员提供证据,并在提交给参议院之前,有机会就弹劾条款和支持证据进行听证,以证明指控。
法院还要求所有众议院成员,而不仅仅是那些考虑支持的人,都有权查阅弹劾文章和支持证据。
莱昂南认为,弹劾主要是一个法律和宪法程序,但具有政治特征,并强调,这不是一个纯粹的政治程序。
最高法院要求众议院提供证据证明其确保所有众议员都有机会阅读弹劾条款,但众议院拒绝提供。
原文: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18386859837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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