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立法惩治“见死救”居多的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十八比一”并不是个很普遍的现象。但是现阶段社会出现道德滑坡是一个不容忽视、不可否认的问题。不要再把遵循社会道德宣扬得很崇高,不要再用过高的道德标准要求人们。很少有人很崇高,遵循社会道德是人们在做着有利于自己的事。
见死不救谁之过?
是不是所有的真情,都要流失在人心的沙漠里。
两岁女童被碾,18个路人见死不救的事,我是在第一时间从日本的早间新闻里看到的。“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关于中国的负面新闻总是在日本传得飞快。
“眼见为实”,主持人发了一段录像带。录像只有短短一分钟,却足以让我的早饭难以下咽。首先是看到画面里我所熟悉的两岁女孩的身形被一辆大卡车碾过,之后,路边的人,骑车的,步行的,就像绕过一堆垃圾一样绕过那幼小的身体,后来又来了一辆车,又在小孩的身体上碾了一遍……最让我气愤的是,这些路人中其中居然有一个带小孩的妇女,主持人说那是被碾小孩的街坊。我以为作为同样是孩子的母亲的那个妇女会去看一下孩子,没想到她躲的比其他人还快。
录像放完了,日本人不能理解,为什么连打个电话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到呢?中国就是一个这么冷血,这么没有人性的民族吗?中国人的良知和道德都哪里去了?中国经济发展再快有什么用?
不能怨恨我们的对手这么想我们,说我们,自己真不争气啊。这录像在哪里放也说不出理来,这是人干的事吗?
听说最后是一个拣破烂的老太太扶起了小女孩。再后来,我从日本的MSN的头条知道,那个小女孩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网上闹哄半天,过了没几日,大家就又把这事忘了,又不是自己家的人。可能过一段时间,同样的悲剧还会在神州大地上演。
无独有偶,前日又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有外地女在杭州西湖轻生,走到一半又后悔了,但头顶已被淹没。路边俩美国人迅速脱衣下水救人,女的身手矫健有女侠风范,不到10分钟就把轻生女救出,这一感人场面被围观群众用手机拍了下来。(感情围观群众的手机不是用来报警的,而是用来猎奇的,这和鲁迅几十年前围观砍头的麻木不仁的国民有什么两样啊)
见死不救到底是谁之过呢?是应该一昧地埋怨那18个路人吗?谁又能否认他们的行为其实代表了很多国民,我们一直被教育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中国,离“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还差得太远。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吧,“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我们有义务让自己的民族有一个正面的形象,有义务让自己的国家成为一个让国民安心的真正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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