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满15年
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信息,中国政府于2009年7月31日将欧方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并于原审专家组和上诉阶段接连胜诉。此后,欧方为执行原审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决修改了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调整了原有歧视性单独税率规定,但通过再调查对中国紧固件继续维持反倾销措施。中国政府将欧方再调查措施继续诉诸世贸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商务部在声明中表态称,中国在紧固件争端中的胜诉,充分说明了部分贸易伙伴对中国产品和企业实施歧视性调查做法和反倾销措施是缺乏多边法律基础和无法获得世贸组织认可的。商业部要求欧方认真遵守世贸组织上诉机构作出的最新裁决,尽快撤销目前对中国紧固件产品仍在实施的违规反倾销措施。否则“中方将保留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框架下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欧盟事与愿违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成员国可以对“倾销”或以不公平的低价出口产品的做法进行惩罚,防止其他成员国以人为压低价格的做法故意打压其外国竞争对手。
但反倾销措施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在此次欧中就钢铁紧固件产品出口的贸易争端中,中国指责欧盟的做法违反规则,世贸组织的仲裁机构同意了中方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