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就此报道称,欧盟的申诉事与愿违。世贸组织改变了之前对欧盟有利的多处判决内容,加大了对欧盟的管制力度。路透社曾要求采访一位欧盟贸易官员,但后者拒绝就此表态。

  争执的核心

  欧盟方面的核心论点之一是需要用印度的相关产品价格作为参照来评定中国产品的价格是否为倾销价。理由是中国还不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所承认的“市场经济”,所以其自身价格不具备参考价值。

  但中方表示中国将从2016年12月开始有权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这距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15年的时间,同时也将迫使欧盟承认中国出口商品的票面价值,否则将面对更多与中国的世贸纠纷。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经理合伙人傅东辉在商务部记者会上表示,世贸组织1月18日公布的最新裁定有利于中国有关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立场。该决定将颠覆欧盟的“替代国制度”,强力助推中国在年底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替代国制度”是指针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体的商品,在确定其正常价值时,不使用其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所被采用的市场经济国家通常称为“替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