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对“自卫权”和“军事化”的混淆。《联合国宪章》第51条授权各会员国行使自卫之“自然权利”。几十年来,中国在帕拉塞尔群岛的自卫措施并没有像西方现在所描述的那样被视为重大问题。中国在该群岛的防御措施直到最近才被美国公开提出。在几十年来一直设有中国防御设施的岛屿上,这一所谓部署怎么会突然变成加紧军事化的贸然行动?中国不能在自己领土上部署防御力量,而美国却可以将60%的海军和空军部署在亚太,可以派遣飞机和军舰对中国近距离侦察。这是对“军事化”的奇特定义。

第三,对“意图”和“能力”的混淆。据美媒报道,部署在伍迪岛的导弹构成“对各种民用和军用飞机的威胁”。这是又一个误区。首先,中国的自卫措施未必会对该地区主要海上航道和空中通道构成威胁,除非某些“无害通过”行为演变成对中国主权的严重挑衅。想象中国会无端向民用飞机发射导弹是荒谬可笑的。其次,在这件事中意图与能力同样重要。美国在全世界部署有最尖端的武器,却一再声称自己是维护民主、和平的力量。同样的逻辑为什么不适用于中国?再次,能力并不会直接构成威胁,“不良”意图才会。至于中国的意图,该国已经提出维护南中国海和平稳定的三点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