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有些年轻人支持“港独”,甚至有人希望“香港重归英治”,但许多经历过英国殖民统治的老一辈港人都说,英国政府管治香港期间,并不是那些没经过殖民地统治的年轻人所想象的那么美好。根据香港浸会大学地理系教授周全浩忆述,港英殖民统治时期官商勾结严重,重要决策由总督会同行政局通过后才能执行。上世纪90年代之前,香港只有九巴和中巴两家专利巴士公司,专利条款规定:如这两家公司添置新车或相关设备,必须从英国进口。这明显就是殖民统治者利用政治权力来牟取经济利益。但殖民统治时期,民间的反对声音传递不出来,所以表面给人“港英政府治港有方”的印象。周全浩还表示,九七回归后,香港传媒也很少论及港英政府的阴暗面,原因是“亲西方的传媒没有兴趣谈,其他传媒又觉得这些是陈年旧事,没新闻价值,不值得重提”。
香港教育工作者杨志刚2017年曾撰文说,《基本法》于1997 年生效之前,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香港人有什么人权?有什么政治权利?答案是:香港人连国籍都没有。香港人拿着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只是一个旅游证件,在英国没有居留权。在内地出生的香港人,则只能拿着身份证明,当然更称不上是一个国籍。香港人可说是无国籍、无权利人士。杨志刚在文章中举了一个例子,英国殖民统治期间,在香港摩星岭设有域多利道扣押中心,该建筑物因外面涂了白色被称为“白屋”,其实却是一个黑牢——殖民政府不经审讯就长期羁押政治犯的黑牢。
9月1日,数百名香港活动人士到英国驻港总领事馆请愿,要求英国给予他们英国公民身份和居英权,而不是目前这样把他们当成“二等公民”——只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该类英国国民(海外)身份证件是1997年香港回归前,英国向香港居民发放的,持有人可以无需签证进入英国,但不具有英国居留权和工作权。据英国内政部统计,约有17万香港居民持有有效的BNO护照。对此,英国政府发言人表示,对香港和BNO持有人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充分尊重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