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正如先前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微软公司并非完全出于无私才提供开放数据。微软不像“字母表”公司或脸书网站,不靠定向广告囤积数据分成赚钱,而是出售服务和软件,帮助其它公司处理数字信息。分享的数据越多,微软受益越大。史密斯认为这让他的公司成为开放数据的完美倡导者。

他说:“如果你想知道可以信任谁,你就看公司的业务模式。”

也许确实如此。但是,这也说明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即使可以消除共享数据的技术和法律障碍,很多拥有大量数据的公司也不愿丧失利润丰厚的用户信息垄断。尽管扎克伯格宣布支持,但是不要指望脸书网站会迅速跟进微软的倡议。(编译/郑国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