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施细则》,多家港台媒体直接解读成“香港国安法要求用户数据”“授权警方监管网络言论”,并援引谷歌、脸书、推特及Telegram等企业的声明称,这些社交巨头对此举“暂不配合”“强调会审慎评估港版国安法对人权等层面的冲击”。
《实施细则》生效后,有关条款是否真的将对香港言论自由造成冲击?对此,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7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港台媒体在这一问题的报道上过于夸大。顾敏康指出,危害国家安全是重罪,从网络监管的角度来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针对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言论,对于一些其他的言论,当然不会采取什么行动。
“从这个角度来看,不能以偏概全地说此举就是监管言论。毕竟从香港国安法生效到现在,大家在言论及各方面都没有像这些报道中所说的那样明显受到影响。”另一方面,顾敏康表示,相关规定对香港警方来说也是很好的提醒,在进行监管方面应做得更加合理、透明,这也是一个好事。
对于部分港台媒体借《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大肆炒作,渲染香港国安法打压言论自由的举动,顾敏康表示,这是在香港经常发生的事情:“有的媒体常把一个很细小的行为往它们想要的方向进行引导。”南开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则认为,这种夸大渲染“网络监管”与其说是“碰瓷”,不如说是来自一些反对派的反扑,他说,中央和特区政府在法律的制定过程及机构设置方面已取得巨大进展,“这一回合现在已经基本结束,接下来的回合就是执法环节的较量了。”李晓兵表示,这一回合的较量将变得更加精细化。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社交平台在面对来自中国大陆的账号及相关言论上,却又表现出截然相反的立场。去年8月19日,推特、脸书相继宣布,删除、停用936个在中国内地创建的账号,理由是它们有“官方背景”,且有目的地涉嫌传播关于香港局势的涉暴“假新闻”,破坏了所谓“示威”的“合理性”。
对此,顾敏康指出,这些平台巨头一方面秉持所谓的“言论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另一方面却在去年香港暴乱过程中大量删除支持香港止暴制乱的言论。李晓兵则认为,这些社交平台的立场非常偏颇,“说双标都显得有点太轻了”,很明显地体现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此山是我开”的意味,“在这些平台看来。既然你在我的平台上发言,就要按我的伦理标准来。”李晓兵表示,从这些平台去年的表现来看,已不是一个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角色了,它们已经扮演了价值的判断者、推广者及传播者的角色。“它们可以掌握信息源头的发布使用权,对受众产生诱导性影响,进而传播它们所希望传播的东西。”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