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陆航“外来客”
本周,凤凰卫视播出了其记者探访乌兰乌德航空工厂的节目,在反映工厂现状的画面中,一架正在生产中的米-171Sh直升机上,代表中国军队的八一标志赫然出现,表明该机在完成生产之后,将要交付给中国人民解放军使用。
中国采购俄制米-17系列直升机在历史上并不罕见,某种程度上说,中俄军贸中的直升机采购,就像中俄军贸的缩影一样,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从上世纪末苏联解体以来,两国军事装备贸易中潜移默化的变化。
在20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的近20年时间里,由于中国本土直升机研制水平相对有限,加上迫在眉睫的对台军事斗争和不断发展壮大的陆军航空兵部队对于运输直升机的迫切需求,解放军向俄罗斯的两家直升机生产厂——乌兰乌德航空工厂和喀山航空工厂都采购过不同型号的米-8/米-17系列直升机,用于满足陆军航空兵从突击机降到高原运补在内的各种使用需求。
在国产直-8、直-10、直-19系列直升机大批服役之前,总数近300架的各型“河马”直升机和各种各样的直-9衍生型号就是当时中国陆军航空兵的绝对主力装备。
上世纪90年代解放军采购的米-17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没有特点。当时解放军陆军航空兵虽然已经建立,但规模小、装备杂,急需类似米-17这样的中型运输直升机,虽然在俄罗斯那些因为现金流中断而陷入绝境的工厂看来,能够带来大笔订单,用硬通货支付部分货款的主顾无疑是需要好好服务的“大爷”,但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军队在军费上依然是“囊中羞涩”,在采购相应直升机装备的时候也是首先满足规模需要,而对具体的性能则可以容忍相当的简化。
体现在较早批次的米-17上,就是这些直升机的航电系统配置非常简单,既没有机载武器系统,也没有气象或者导航雷达,其配置即使在不需要这类装备的民用型号里也属于经济适用型号,以便尽可能降低直升机的采购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