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2] 1953所,比上年减少32所,下降1.61%;招生101.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增长12.74%;在校生249.40万人,比上年增加25.04万人,增长11.16%。
民办普通高校771所(含独立学院241所),比上年增加15所。普通本专科招生236.07万人,比上年增加16.38万人,增长7.46%;在校生791.34万人,比上年增加82.51万人,增长11.64%。硕士研究生招生1260人,在学2556人。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3]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4]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7]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8]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专任教师。
[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0]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