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别急,该公约还对“自由航行和飞越”设置了前提条件,简单来说就是,船只在通过他国专属经济区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无害化通过,二是经相关国家同意。
如果通过时有武力威胁意图、武器操练或军事演习、搜集情报等影响他国防务和安全的行为,则不属于无害化通过。
而美军舰艇穿越台海大多都带有威慑和搜集情报性质,所以明显不属于无害化通过。例如,当年朝鲜战争爆发初期,美国派第七舰队横亘在台海中间,就是赤裸裸的战争威胁。
另一方面,即使是无害化通行,也需要征得沿海国家的同意。例如,去年4月,美国第七舰队曾在距离印度拉克沙群岛约130海里处“自由航行”,就曾导致印度的举国愤怒和声讨。
按照印媒的说法,印度之所以不能容忍,就是因为美军的行为没有征得印度的同意。
印度作为美国的亲密伙伴,尚且不能容忍美军肆意侵犯其专属经济区的权益,更何况中国。所以每当美军舰艇穿越台海海峡,以及南海专属经济区的时候,中国人都会愤怒至极。
正因为中国一直把美军舰艇在荷枪实弹情况下不经允许穿越台海视为军事挑衅行为,所以美军舰艇穿越台海,也并非无所顾忌。
例如,1996年台海冲突一触即发之际,美军派来支援的“独立”号与“尼米兹”号两个航母战斗群,最终都停在台湾以东一百多海里的海面上,而没有进入台湾海峡。
但需要强调的是,美国至今都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所以不批准,简单理解就是,美国如果加入了该公约,那么再去侵夺其他国家的海洋利益就不那么方便了,并且还会缩小美军的海洋活动范围。
所以,美国所谓的“依据国际法”,是没有说服力的。
美国私下按照公约以200海里为半径为自己划定了超过200万平方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但却反对他国划定专属经济区,显然是在玩“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