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不会,相反还会对辩护律师进行严格的政治和身份审查,确保辩护律师能站在国家安全的立场上。一个英国律师,他又怎么可能会站在中国的立场上?香港高等法院居然堂而皇之地声称这是所谓的“国际标准”,其傲慢的嘴脸暴露得淋漓尽致。
以黎智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几乎犯尽了“港区国安法”第三章“罪行和处罚”内的所有条款,数罪并罚之下,顶格判处黎智英无期徒刑还算是便宜了他,如果从“港区国安法”出发,无论是请谁当辩护律师,黎智英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黎智英不请熟悉“港区国安法”的香港律师,而是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显而易见,这就是黎智英为脱罪而采取的策略,试图用英国律师引起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关注,好让西方反华势力对香港施压,从而影响判决结果。
这是乱港势力掀起的又一次对“港区国安法”的反扑,切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