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都在关注大疆和德事隆在美国的专利诉讼案,包括也有互联网上的一些传闻说大疆“拒绝支付罚款”、“要退出美国市场”云云。但我看到大疆的官方回应,对这些传闻做出了澄清,并再次表示会在美国继续上诉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我不禁要给大疆点个赞,一家能在各种情况和阶段,保持清醒和冷静的科技公司,才能走得长远、走得坚实。
大疆的科技创新能力毋庸置疑,事实上,大疆之前都不存在消费无人机这个行业和领域。而这样的公司,却在美国陷入“专利陷阱”。这“陷阱”里和“陷阱”外都有太多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的东西。
很多人也许没听说过“德事隆”这家美国企业,但可能都听过贝尔直升机。德事隆在1960年收购了这家美国直升机和倾转翼飞机制造商,它的总部位于德克萨斯州,正是这次他们起诉大疆专利侵权案的地方,相当于在自己的“hometown”摩拳擦掌要告一家来自中国的科技公司。德事隆声称大疆无人机的悬停功能和目标跟踪功能侵犯了其“飞机自动悬停控制”和“交通工具控制系统”技术专利。
大疆无人机
事实确是如此吗?
从公开的资料看,大疆相关技术的应用时间要早于德事隆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德事隆”的专利是在2011年提出申请的,但早在2009年大疆就已经推出了XP3.1飞控系统。而且在2010年芝加哥iHobby Expo展会上,大疆展出的AceOne飞控系统也已经使用了相关技术,并在当时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另外,德事隆所提到的两项专利与大疆无人机所用到的技术,无论是应用场景,还是具体的技术内容都存在明显差异。不明白德事隆所谓的“侵犯专利”的说法从何而来?
有意思的是,一个关于专利的庭审,却开始打“政治”牌。不知道是不是德事隆在专利本身上自知理亏,所以从公开的庭审记录看,他们的律师一直故意“带节奏”,他们的律师不断抛出的“中国涉军黑名单公司”、“一家被美国政府列入禁令的公司”等等信息,他们这样做,无非就是要引导陪审团成员出于反华情绪,做出对大疆不利的判决。 而这一招,也很不幸奏效了。法官并没有阻止这样的信息不断向陪审团成员输出。最后来自德州的7位陪审团选择了支持“德事隆”的无理诉求,并以此为由,把赔偿额翻了几倍。最后陪审团判定的金额高达2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