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歼-15机载电子设备的信息同样非常有限。中方专家宣称,歼-15配备的计算机的运算能力要高出苏-33数倍。不过,如果缺乏其他性能相当的配套设备,机载计算机的性能未必能得到全面发挥。例如,性能不佳的雷达便会限制计算机潜能的释放。有趣的是,至今还没有任何有关歼-15雷达的信息公布。虽然有媒体称该机装备了有源相控阵雷达,但这一消息是很值得怀疑的。不管怎样,各种机制电子设备的性能只有保持均衡,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

  不得不承认的是,歼-15的机载电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性能很可能会优于苏-33。俄制战机出现这种落后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T-10K首飞的时间是在25年前,而歼-15则是在两年前进行的首飞,20多年的时间不可能不影响到机载设备的性能。事实上,即使歼-15确实在各项参数上均优于苏-33,中国人在技术上超越的也并非今天的俄罗斯,而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的苏联。

  基于上述原因,将歼-15与苏-33进行比较并不非常恰当。公平的比较应在两种新的机型间进行,也就是俄新研制的舰载战斗机米格-29K/KUB和中国的歼-15。米格-29K装备有现代化的机载电子设备,能够携带“空对面”制导武器,挂载能力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