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原苏联走通了在苏-27基础上制造舰载歼击机苏-33的道路,这种榜样鼓舞了中国,中方开始与俄方谈判采购苏-33事宜,但是未能成功。中方只想采购2到4架飞机进行研究,然后仿制,俄方坚持大批量出口,50架的数量完全可以满足“辽宁舰”和至少另外一艘航母(如果建成的话)的需求。

如果同意俄方的条件,中方仿制苏-33就将没有意义,因为到第3艘国产航母服役(20年代中期)之时,源自上世纪70-80年代的飞机已经相当老旧。中国在俄罗斯受挫之后,再次把目光转向乌克兰,结果得到了1架(也有消息称两架)没有在克里米亚海军航空兵试验场飞行过的苏-33原型机及其一些部件和配件,从而成为中国歼-15的原型机。

苏-33在中国的再生产进展相当迅速,因为中方在仿制苏-27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中国过去25年在计算机领域取得的成就无疑能为国产飞机配备更加先进的设备,至少要比1987年生产的原型机上安装的设备先进得多。中国可能还在减轻飞机结构方面取得了进步,关于苏-33过重的问题早已进行过探讨,有了俄罗斯的经验教训,中国完全可以避免相同的错误。至于中国歼-15歼击机及其材料的寿命问题,只有在飞机试验过程中才找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