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促进公益性机制的发展,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比如较早确立了遗产税制度。遗产税的存在使富豪们可以进行利益比较:与其交遗产税,不如捐钱建公益性基金会。法治化社会条件下基金会的规范化运作,也让他们觉得比较安全可靠,能够“流芳百世”。而且,伴随着家族的传承,基金会还会带来一些无形的好处,日本的一些财阀就很看重这一点。另外,美国政府对于匹配给慈善机构、公益基金会、非营利组织的引导、扶助政策,如税务优惠等,也是非常清晰的。
在中国经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建设并运行健康的第三次分配机制,值得高度重视。这些年间,助学、救灾、捐献、志愿者组织、基金会等已经有了较丰富的实践,也越来越为社会所认知。当然,毋庸讳言,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也必须正视。我们已见到有作秀式的粗暴公益,还有鱼龙混杂的一些欺诈,或者说是做公益,其实抱有强烈的商业动机,等等。如何掌握治理的分寸和这方面的制度建设?相关机制的内在逻辑,应该是既不完全否定存在商业动机(如为了提升社会形象和知名度),又能让这样的公益行动走上健康轨道。还有,个人捐助后,个人所得税应享有优惠,但在具体实践中据体验者反映,手续过于复杂,如何更好实现对居民个人公益行为的引导和鼓励?这些都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因此,作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构建和培育第三次分配相关体制机制的同时,管理部门应积极优化相关引导支持方案和政策。应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强化重点示范,并积极研究和推进相关的提高直接税比重(涉及房地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的税制改革,动态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作者是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