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后,中国作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枢纽,不仅确保了全球抗疫物资供应链的不脱节,而且与日韩、东盟等国一道,尽力恢复经济常态并促进东亚、东南亚乃至全球产业链衔接与供应链顺畅。中国还与有关各方携手推动RCEP谈判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重要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并最终签署协定,体现出RCEP成员国的责任担当。
RCEP生效之后,作为全球第二大、第三大经济体的中国和日本,将与区内其他成员国基于投资贸易协定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关系,并在新一轮全球产业链重构中获得集体层面上的行为空间。而根据RCEP重点原产地累积规则中的累积规则,成员国在确定产品的原产资格时,把产品生产中所使用自贸协定其他缔约方的原产材料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事实上降低了产品获得原产资格的门槛,极大调动了RCEP成员国中小企业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促进了区域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产品内分工与合作,特别是中间品的生产和贸易发展,有利于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韧性。
RCEP的生效,为节约区域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提供保障。与其他高水平投资贸易协定一样,RCEP是一个以零关税为基础和目标的国际协定。RCEP成员国之间关税减让以“立即降至零关税、10年内降至零关税”的承诺为主,成员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目前,东盟已超越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21年前11个月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5.11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额的14.4%。日本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2021年前11个月的双边贸易总值占我国外贸总额的6.2%。而根据中日关税减让安排,随着RCEP的生效,中国对日本商品平均关税由目前的9.76%最终降至0.04%,日本对中国商品的平均关税由目前的7.47%最终降低到接近于零。中国将在RCEP协定框架下分阶段对约86%的日本产品免除进口关税,日本将对中国85.6%的产品免除进口关税。显然,协定的生效将为节约区内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提供坚实保障。
至于货物贸易便利化安排,RCEP各缔约方就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作出了高水平承诺,特别是承诺尽可能在货物抵达后48小时内放行,对快件、易腐货物争取在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从节约交易成本和促进贸易发展的角度而言,上述统一贸易条规的制度安排将大大提升物流通关效率,使区域贸易更加便捷与透明,也更加公正与可预测,进而显著提振区内成员国的相互出口。至于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与便利化,各缔约方也作出了坚定承诺,即在协议生效后的5年(2027年1月1日),对服务贸易开放实行负面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