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件。裁判文书显示,北京女子窦某假冒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客户经理,以完成存款业绩为由给予高额返利,2015年至2017年累计诈骗58名被害人、骗取金额超过34亿元。

两年拉取存款34亿元,这是一个大多数银行业务员都无法企及的数额。即便是在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遍搜过往各类案件,也很难发现比这更触目惊心的、仅凭一己之力完成的个人集资诈骗案。

更何况与34亿元高额相对的是,这位窦某只有中专文凭。没有“内鬼”,她是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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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银行员工,两年诈骗34亿元

中专毕业后直至2013年,窦某都在工商银行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分理处工作。按这家银行网点员工王某某的说法,窦某后来因为怀孕离职。

然而实际上,根据窦某的供述,她是在这一年9月杭州银行房山支行筹建时,与行长朱某某达成了口头协议,以为该行拉取存款5000万元为代价,换取正式入职的工作资格。后来她通过自家亲戚在这家银行办理了一个对公账户,并存入2000万元。

窦某称,由于没有达到存款数额的要求,她仅在杭州银行上班两天,就被行长朱某某收回门禁,并被告知达到条件后再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朱某某否认为窦某提供工作机会,否认与她存在业务往来,否认杭州银行房山支行曾为她提供办公场所。由于窦某没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供述,这一连串的否认得到了法庭的支持。

诈骗34亿元!中专生假冒银行员工

杭州银行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排名

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否认窦某曾参与该行活动,然而在2015年到2017年两年时间里,窦某却一直以该行工作人员的名义,在外孜孜不倦地拉动客户给银行揽储。

为了更逼真展现自己银行员工的身份,她甚至伪造了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客户经理”的名片,以及杭州银行北京分行颁发的“2014年度优秀年轻干部奖”“网点支行优秀业务经理”两份证书。

窦某曾在2014年11月,通过代办公司成立过一家公司北京嘉萱商贸有限公司。据这家公司的法人刘某某供述,2016年8月底公司实控人窦某指示他开设了公司对公账户,并称以后自己所拉存款都存到这一杭州银行账户。

所谓的拉存款,正是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公司对公账户。除了上述北京嘉萱商贸公司,窦某还曾通过给予好处费等方式,从北京利濠装饰有限公司、天津星来美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一品超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对公账户“倒钱”,引导客户将资金转入这些账户,而后再经由它们转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