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良善认为,要杜绝酒店偷拍事件的发生,应该从酒店的监管责任及偷拍者的违法成本两个方面完善立法,强化、细化、增设这方面的法律规范,如明确要求酒店要具备探查针孔摄像头技术,在房客入住时,要求进行面对面在场探查,以确保入住安全。
“房客入住后一旦发现摄像头或偷拍等行为,酒店负完全责任,除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应增加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赵良善说,此外,针对偷拍者,应在立法时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对隐私权保护力度,一旦发现色情偷拍行为,建议采取不得缓刑、不得假释、不得取保候审等措施。
赵良善建议,立法、执法、监督部门应增设网络监管机构,采用大数据技术、系统筛查技术及人工审查技术,迅速查找、定位、甄别这类违法犯罪分子。而在酒店监管方面,应当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定期巡查酒店住店安全,检阅酒店入住记录与技术探查记录一致性,如酒店出现房客隐私泄露情况,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还应增设行业标准及黑名单制度,在年检、评星级、网络宣传、APP订房等方面对问题酒店予以限制等,以此或可破解被动局面,实现净化市场,打击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