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傅莹在美媒刊文称中国为什么对南海仲裁说不?(2)
观察者网 2016-07-12 07:42:03
菲律宾提起的仲裁诉求,涉及与中国一些岛礁争议,以及海洋划界问题。这些与领土主权相关的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范围。2006年,中国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提交了“有关海域划界的纠纷”的排除性声明。其次,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强制仲裁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前置条件。根据“无争议不仲裁”的原则,在提起强制仲裁之前,当事方之间就仲裁事项必须确实存在争议。然而,菲律宾在仲裁提出关于单个岛礁的法律地位问题,而中国从未就单个岛礁主张海洋权益:而是一直将诸岛视为南海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组成部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在提起仲裁之前,相关方必须充分交换意见。但菲律宾从来没有就仲裁事项与中国协商过。菲方还错误地宣称,与中国的“双边磋商”以及“后续的多次沟通”都陷入了“僵滞”。但事实上,是中方屡屡尝试与菲方进行有意义的沟通,但得不到回应。
因此,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不满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前置条件。此外,通过单方面发提仲裁,菲律宾也违反了早先与中国达成的共识:两国此前曾承诺,以双边谈判和协商为手段解决争议。
中国为什么不承认、不执行海牙仲裁庭即将做出的裁决?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8(4)条款规定,仲裁庭有权决定自身管辖权,但这条规定并非无条件适用。实际上,国际法里不存在绝对的权力。海牙仲裁庭的权威与权力是各缔约国家让渡的,它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度下的一个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如果仲裁庭滥用权力,中国以及国际社会中的任何一员,都有权利拒绝它的裁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该法庭以鲁莽和武断的方式行事。这样一来,它已经违背了国际法治的基本准则,动摇了中国和其他国家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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