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中日“海空联络机制”为何历时十年后终获启用(3)
在2014年中日双方就机制内容达成初步一致后,日方就机制提出问题,即钓鱼岛周边领海和领空是否包括在内。
张沱生表示,日本的意图是把相关机制的适用范围限定在公海,不适用于领海与领空,以此制约中方在钓鱼岛附近海空的行动,缓解自身压力。而中方则坚持这一机制适用于公海、领海及领空,因为若在仅适用于公海的前提下将钓鱼岛排除在外,有等同于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之嫌。
对于双方将在不明确表示联络机制适用范围是否包含钓鱼岛周边领海和领空的情况下达成正式协议一事,张沱生认为,这是一种模糊化的操作手法,为各自进行相关表述保留了余地,体现了双方的外交智慧。而在建立危机管控机制方面,中美《海上意外相遇规则》和两个备忘录的签署对于中日之间相关协议的达成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中美相关机制的参考意义
中美两国曾因2011年“无暇号”事件和2013年“考彭斯号”事件险些导致军舰相撞,海上冲突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但是,这一情况随着2014年12月《中美关于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而得到缓解。
南京大学南海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朱锋此前表示,中美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的达成为两国海空意外相遇时避免危险举动、避免误判、有效和妥善地处理危机事态、以及建立一线军事人员之间的联络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这些规则对稳定南海局势、避免出现海上军事对峙和危机,创造了重要条件。
《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的规范操作流程,为双方海军相遇时如何避免碰撞、摩擦等海上风险提供了必要的指导。例如,如何建立联络,怎样保持安全距离,如何传达正确信号等,都是意外相遇时需要学会和遵守的操作方式。
2016年12月9日,我海军舰艇编队太湖舰、大庆舰和指挥舰盐城舰结束对美国的友好访问后,在圣迭戈附近海域同美国军舰进行了相关演练,内容就包括运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和《中美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演练编队通信与编队运动、编队航拍和联合搜救等科目。
“这些措施多是技术性的,至少可以较有效的避免误击!”资深军事专家李亚强告诉澎湃新闻说,“技术措施的意义就在于此。中日海空联络机制的意义与此相仿。”
根据共同社消息,“海空联络机制”除了将事先确认两国防务部门舰船、飞机之间的联络方式外,还将开设防务部门领导热线作为应急举措。不过,由于机制适用范围和对话窗口级别尚未敲定,目前还只是建立起初步框架。因此在张沱生看来,相比于中美关系的定位以及一系列的危机管控机制,中日之间管控机制的内容还显单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