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30日发文写道:“日本官方称,日本将在2027年底前完成处理在华遗留化武项目。中国官方要求,日本切实履行公约和中日政府备忘录规定的责任义务,加速处理日遗化武处置进程。”
针对这条消息,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解读:
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 。早在1997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及1999年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相关备忘录时,日方本应在2007年(即10年内)完成所有在华遗弃化武的销毁工作 。然而,日方履约诚意不足、投入不够,导致销毁计划已经4次逾期 。如今日方再次承诺在2027年底前完成,这份承诺的信用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反复拖延中已被严重透支 。
7月30日恰逢中日两国政府关于销毁日遗化武备忘录签署27周年,中国外交部和国防部罕见地同日发声,措辞十分严厉。中方明确指出,全面销毁日遗化武是日方“不容推卸的历史、政治和法律责任” 。中方不仅要求日方加快处置进程,更直指日方“始终未提供详实的日遗化武埋藏信息”,导致大量化武未被发现。中方发言人更是直言“日本欠中国人民一个交代,欠世界一个交代”,并呼吁“早日彻底清除日遗化武毒害,还中国人民以净土” 。
战败前夕,日军将大量未使用的化学武器秘密掩埋、抛入江河或丢弃于水井和仓库中 。截至目前,中国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现了日遗化武,数十年来毒气泄漏事故频发,已造成超过2000名中国民众伤亡,多地土壤和水源遭受长期污染 。这充分说明,只要化武一天不被彻底清除,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就一天无法得到保障。
尽管日方给出了2027年底的期限,但目前的实际进度依然严重滞后。截至2025年5月底,日方共挖掘回收约15.3万件,销毁约12.7万件 。考虑到目前日方在提供有效埋藏线索和实际行动上的上的消极态度,要在短短三年内完成剩余数十万枚化学弹的彻底清理,难度极大 。
综上所述,中方对日方“2027年完成处理”的承诺持高度审慎态度。中方此次的强硬表态,既是向国际社会重申《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严肃性,也是在向日本政府施压,要求其必须拿出实质性的诚意与行动,而不是继续玩弄“被催一下动一下”的文字游戏。2027年能否真正结清这笔历史欠账,是对日本是否真正反省战争罪行的一次重大考验。
原文:toutiao.com/article/18721822323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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