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化” 美军职业化制度相对成熟。一是军官职业化制度。美军官职业化制度具有完备的法规体系、严格的评价制度和严密配套的保障措施,使军官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人才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对军官岗位进行评估分类,根据岗位需要设定军官员额,规定各职(衔)级军官的比例。二是文职人员制度,通过有效吸引、保留和灵活便捷地使用社会优秀人才,将部分现役军人从机关或业务部门中替换出来,充实到作战部队;将大量事务性工作从军官身上剥离出来,使军官更专注于作战的核心功能。三是兵役制度、士官制度和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美军实行募兵制,目的是保留专业技术骨干,提高军队职业化程度,适应军队质量建设需要;士官制度方面,强调增加士官编配比例,延长服役期限,大幅提高各类专业技术兵员的比重,建制部队班长由士官担任,充分发挥士官骨干作用,以适应信息化军队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需要,同时有利于减小兵员征集压力;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方面,从制度层面规定退役的人员、时间、方式,以及退出现役后采取何种方式妥善安置等,并以相对健全的社会就业保障制度作为后盾。

  总的来看,美军一直十分注重通过规模结构调整改革,推动军队向精干、联合、多能、高效方向发展,尤其注重发挥军队的整体功能,提高军队的整体作战能力,以确保其世界最强军队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