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使:

我已回答过关于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问题。我的回答还是一样,中方已向英方表明立场,我们希望英方重新考虑其立场。至于中方将如何应对,我们将视英方采取的措施而定。

关于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的问题,CGTN已批驳了韩飞龙的指控,韩的指控毫无事实根据。我认为CGTN已经非常清楚地表明了立场。

驻英大使刘晓明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中外记者会 重点回答这五个问题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记者:

非常感谢大使先生。你刚才讲,新的香港国安法与已执行几十年的“一国两制”政策不冲突。但“一国两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香港的政治和言论自由。今天早上有报道称,香港公共图书馆下架了部分香港活动人士撰写的书籍,一些活动人士被拘留,你们称其为暴徒和恐怖分子。我的问题是,香港国安法的颁布是否意味香港几十年来享有的言论自由的终结?

刘大使:

完全不是。香港民众的言论和新闻自由将得到充分保障。你提到一些书在香港公共图书馆下架,这完全取决于书的内容。如果一本书的目的是煽动分裂和颠覆,按照香港国安法就可能被视作为犯罪,建议你仔细阅读香港国安法。英国有很多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如果有人发表支持恐怖主义和仇恨的言论,将被视为犯罪行为。为什么英国可以有这样的法律,而中国却不能有自己的国家安全法来惩罚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为保护国家安全而制定法律是各国的普遍做法。至于香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我认为,香港国安法将保障绝大多数香港人的新闻、游行、示威等权利和自由。但任何人都不能做破坏国家安全的事情,不能从事香港国安法规管的四类犯罪行为。权利和自由都是有边界的。尽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护言论自由等权利,但这些权利也是受限制的。《公约》明确规定,行使这些权利不能破坏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我建议你仔细阅读有关公民权利的国际公约。因此,只要香港民众遵守国安法、不触碰国安法底线,他们将享受充分的自由,完全不用担心权利和自由问题。英美部分媒体危言耸听,妖魔化香港国安法的行径是完全错误的。他们并未仔细阅读香港国安法。该法详细规定了四种犯罪行为,只要不触碰法律底线,在《宪法》、基本法、有关国际公约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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