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一名“香港市民”就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核准经修订中区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决定,以及城市规划委员会于2014年2月14日作出不修订上述经修订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决定,申请司法复核许可。这人还申请法院发出临时强制令,限制政府在司法复核待决期间,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码头。

从港英时期中环地区遍布军事设施和港池,到回归后香港反对派密集炒作一个仅长150米的军用码头,充分说明反对派为了反对而反对、一贯“反中乱港”的立场和图谋,驻军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其军事活动和军事设施更是成为了反对派集中火力攻击的目标。

特区政府终于完成重建军事设施的历史责任

在交接仪式上,林郑月娥颇为感慨地说:“中区军用码头,是特区须为驻军重建并供使用的最后一项军事设施。特区政府今天把军用码头移交后,就全面履行了我们有关的责任。”

为了履行这个责任,特区政府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面对反对派的种种质疑,他们利用各种场合进行宣传解释,同时开展相关立法工作,为码头移交创造条件。

2019年5月8日,特区政府围绕中区军用码头的附属法规,一口气向香港立法会提交了修订5份法规的请求,分别是《2019年受保护地方(修订)令》、《2019年受保护地方(保安)(特派守卫)(修订)令》、《2019年军事设施禁区(修订)令》、《2019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规例》、《2019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修订)规例》。为了审议这5份法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专门设立小组,由27名议员组成,黄定光议员担任委员会主席。

王若愚:香港中区军用码头移交驻军背后,是长达26年的斗争较量

黄定光议员履历(图/香港立法会官网)

在法规审议过程中,反对派继续提出了很多质疑乃至反对的论点,特区政府逐一进行答复,耐心做好说服工作。

比如,有议员提出提供“1997年7月1日后,有多少人因为《受保护地方(保安)条例(第260章)》被定罪的数字”,保安局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们没有储备这方面的资料”。

有的询问:“为什么法规的中英文字句不一样,英文文本中缺少‘符合以下所有说明’的对应词句?”保安局再次回函表示“有关条文的中英文文本是按照相应的语文规则草拟,以达致最自然流畅的表述。尽管有关条文的两个文本的句法组成部分和结构略有不同,但其意思完全一致。政府当局没有计划修改英文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