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武次位面】作者:乐乐

自2021年12月末巴基斯坦官方公布,由中国提供的歼-10CP战斗机,将在2022年3月公开现身后,巴基斯坦军方及民间一直在积极透露更多,关于歼-10CP发展的新消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歼-10CP将搭载中航工业生产的弹射座椅,并似乎已经在巴方境内训练的传闻。再加上其应用的是国产涡扇-10后期改进型号,以及一整套先进航电设备,使得歼-10CP在具有不错性能的同时,也是完全由中航工业设计、制造的机型,避免了使用不同国家零件导致的性能损耗,以及带来的后勤维护和人员培训难度。然而,无论是歼-10CP,还是外界期待已久的“枭龙”Block3,都存在一项明显不足,那就是机体平台存在很大局限,极大地限制了两款战斗机的发挥。

“枭龙”歼-10CP航程存在不足!中国运油-20是否会出口巴基斯坦?

▲歼-10C在酝酿多年后成功出口

歼-10CP是国产歼-10C的出口型号,其最基础型歼-10A,原本定位是一款应用于高空高速,偏向截击机性质的战斗机,最初量产的歼-10A最大飞行速度,甚至可以达到2.2马赫。这种高速设计对歼-10机身中部结构,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以至于歼-10在后期改进时,成飞虽然投入了大量资源,但始终无法解决歼-10最大起飞重量偏低(即搭载燃料和弹药总重量偏低),以及外挂点质量存在明显不足的问题。事实上,歼-10C虽然有11个外挂点(两翼下共6个,机腹下5个),但只有两个翼中挂点,具备挂载重量超过1吨武器的能力。

“枭龙”歼-10CP航程存在不足!中国运油-20是否会出口巴基斯坦?

▲歼-10A的基础限制了歼-10C最终达到的高度

各国战斗机应用最广,结构最适合挂载重型武器的机翼内侧挂点,在歼-10身上,一般只能用来挂载副油箱,在搭载转换装置后才勉强能挂载中距空空导弹。使得在歼-10B基础上发展的歼-10C,虽然已达到国际三代半技术标准,但对地、对海攻击能力存在较大局限。事实上,国内装备的歼-10C,也主要用于对空作战领域,以至于经常出现在内部训练中战胜歼-16的传闻。这种不足对于拥有大量歼-16、歼轰-7A的中国海空军来说,并不是太大问题。然而,当歼-10CP进入巴基斯坦空军,充当主力型号使用时,情况就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