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化后的歼-11

值得一提的是,中苏之间的这次合作首创了一种支付方式:外汇+易货。苏-27贸易的合同金额中,有70%是以“易货交易”的形式来支付的。

“易货贸易”是50年代中苏经常使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双方一般先谈好规划,比如中国要苏联的钢铁、机床,苏联要中国的水果、猪肉,然后按照各自的价格以瑞士法郎预定,互相记账,每年签一次。

到了1990年,中方建议继续沿用这一惯例,但这次苏联人提出:只要美元。

1990年的中国并不富裕,国家外汇储备也很少。因此中方反复和苏方沟通,希望能用易货的方式支付。最终双方议定:采购金额的一小部分(大约30%)支付美元,余下部分(70%)仍然用商品实物形式支付。

这次中苏关于苏27的政府间协议,也为日后中俄军贸做了个示范,从合作方式上来讲,这种形式也是空前的。

在协议正式签署后,苏联于1991年3月派了7架战斗机、强击机、运输机等,来到北京南苑机场进行飞行表演,其中包括飞行员普加乔夫驾驶的388号苏-27。他在南苑机场上空表演了经典的“普加乔夫眼镜蛇动作”。

中国派团选购苏联战斗机,对方推销米格29,苏军元帅却暗示:别买

南苑机场的388号苏-27

这次表演中,苏-27以一流的外形设计和出色的机动性能,让在场的中国空军将领们叹为观止。虽然苏联人有借此机会向中方出售强击机的意愿,但中方却只对苏27有兴趣,苏25蛙足强击机没能打开中国市场。

1991年2月,总参装备部军援军贸局局长陈洪生与苏联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合同。

因为中苏两国正式开始会谈的时间是1990年6月,因此中方将采购苏27的项目命名为:906工程,并专门成立了“906办公室”。

906办公室由马庆华担任主任,专门协调采购苏-27相关事宜。

据马庆华回忆,中方第一次向苏联支付的合同商品是三样:毛毯、暖水瓶和”裘皮“大衣。关于“裘皮大衣”,马庆华还回忆了其中一些细节:

“裘皮大衣”实际上就是狗皮大衣,但苏联人不让说狗皮。

后来我们去安徽看生产过程,才知道一件狗皮大衣要17条狗皮才能制成,而且必须是立冬下雪以后的狗皮,才可以做大衣。当时这种大衣的收购价是5元钱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