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在关键时刻可以起到为自己保驾护航的作用。在TikTok事件中,曾一度传出TikTok出售的交易规模只可能在200亿至300亿美元之间,最后买家可能为微软、甲骨文或沃尔玛。正是因为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严格遵守”了《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目录》,才获得了此项交易的主动权,避免了被“贱卖”的命运。
以《目录》调整为始点,全国人大随后出台了《出口管制法》。根据《出口管制法》,从我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均受此法约束。
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念下,《出口管制法》突显了新型国家安全。与传统的安全观念不同,新型国家安全涉及非传统领域的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网络安全等。
在新型国家安全领域,中国高科技出海企业尤其需要注意并遵守的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
2020年4月,十二个相关部委联合制定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随后,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了《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并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
同时,正在拟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二次审议稿)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将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境外的司法或者执法机构要求提供存储于境内的个人信息的,非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提供。
其次,外国跨国企业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