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风险投资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除了资金本身,海外风险投资带来的更多是硅谷的科技发展路线和商业管理经验,这些知识极大地促进了国内科技企业的做大做强。一个充分说明这些知识重要性的例子就是,华为的任正非多次提及花费四十亿咨询费从IBM学到的一整套公司管理体系,最终帮助华为完成了从一个中等企业向科技巨头跨越的历程。
今天海外风险投资对于国内科技企业的帮助,则更多地转向提供海外市场扩张的支持,帮助国内企业出海扩展市场提供建议和介绍合作伙伴。目前国内自己的风险基金还不能在这一方面完全取代海外资金。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掌握百万用户信息运营者国外上市须审查。
更重要的是今天国际环境充满了不确定性,逆全球化的呼声越来越大,如今中国面临着供应链被转移的风险,面临着在国际银行支付清算体系中被制裁的威胁,面临着科技产品被禁运的现实,面临着与世界资本市场的联系被切断的危险……这些困难在今后很可能会进一步加重。
对此,国内最有效的政策选择就是在保持底线和巩固国内经济循环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外开放,更深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与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结成命运利益共同体。已经实施的政策例子包括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开设全资子公司,放开外资进入人民币债券市场投资,以及和其他亚太国家签署推进RCEP自贸区协议。而鼓励海外风险投资持续进入中国,为国内新兴科技行业聚拢资金和知识,也应当是未来科技竞争政策的一个重点。
在这方面美国的风险投资已经取得了不少进展,例如在美国航空航天行业,从2012年至今大概约有1480家初创企业通过风险投资获得了近1867亿美元的投资。这其中肯定有许多拿到投资的企业最终失败,但是通过持续的投入,美国的私人航天企业也的确取得了不少技术突破,比如马斯克的可回收火箭技术。
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吸收外资不应当以损害国家网络安全和大众信息数据隐私为代价。经历过滴滴事件,新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中不但应该规定科技企业在上市前接受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上市后也应当同意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复查。
此外,为了减少风险投资者面临的不确定性和促使资金向未来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聚集,有关部门也应当尽快明确网络安全审查的流程步骤和要求细则,给出具体的审查时限,这样方便企业计划将来的投资和融资决策。同时有关部门也可以经常性地向科技企业提供安全维护上的指导和教育,促使企业及时更新完善自己的安全措施,更好地达到和完成网络安全审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