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也保留很明显的双重标准。这两个问题是不可否认的。不过,这些问题是“政治性”的,而国际原子能机构2011年的报告则是“科学性”的文件。

因此伊朗“应否”制造核武器并不是这篇短文所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伊朗“能否”制造核武器恰恰应该作为大家讨论的更为客观的出发点。

如果在大家的指标忽略下伊朗进行核试验,那么伊朗“应否”制造核武器的讨论就将毫无意义了。

中国和全世界将会面临更紧迫的问题,就是说伊朗“会否”进行核打击,伊朗的邻国“应否”发展自己的核武器?

这样,上述的科学讨论就会成为真正的政治“连锁反应”。(作者 清华-卡内基全球政策中心与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的核政策项目研究员 Lora Saalman司乐如)

“能否”服从于“应否”

关于伊朗“能否”制造核武器的问题,各方判断其实出入不大。那就是伊朗还“不能”,但只要它继续努力,它就将“能够”制造。

各种信息也表明,伊朗核计划的各个方面在齐头并进,而这些努力日益难以用民用计划的名义来搪塞,而且这不仅仅限于铀浓缩一个方面。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长去年11月8日发表的报告,是迄今最为全面指出伊朗核计划可能含有的军事性质的权威文件。

该报告指出:一、伊朗与军方相关的人员与部门在获取与核相关或双用途设备与材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

二、伊朗以未经宣布的方式从事核材料生产;

三、伊朗从秘密核供应网络取得了核武器发展信息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