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中国船只1周两闯日本岛礁近海 实施中国版航行自由(4)
观察者网 2016-03-28 15:53:02
然而,日本虽然签署了公约,也认可包括第一百二十条在内的国际海洋法,但是却试图片面强调乃至歪曲岛屿制度。一方面,日本认为既然第1款中说明只要“高潮时露出水面”就是岛屿,那么冲之鸟就应该被视作岛屿——这样的解释完全不顾第3款的限定条件,割裂了第一百二十条的三个条款的整体性。另一方面,日本还采取种种手段,企图强化冲之鸟的“岛屿”属性,以至于做出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
除了进行人工加固以防止其被水淹没时不知所措,日本还在法律解释上动手脚,企图用“未来前景”、“户籍所在”来代替“维持人的居住”。例如日本国际法学者栗林忠男在题为《冲之鸟岛在国际法上的地位》的报告宣称,“冲之鸟岛在显然不适合人类居住且不能维持其自身的经济生活,不过,也不能完全否定今后通过科技力量使该岛能够维持其经济生活的可能性”。又例如2005 年日本政府宣布,有 122 名日东京都议会议员注册自己的“本籍地”属“冲之鸟岛”——然而这些“岛”的总面积都无法容纳这些议员同时站在上面,更何况成为他们的本籍地、让他们得以居住?这样做的目的昭然若揭,用日本媒体自己的话说就是“不断推动‘冲之鸟岛’确实是一座岛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切地说,冲之鸟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礁石而非岛屿,不能作为划定专属经济区的基准;无论对公约第一百二十条采取何种解释,都不能支持日本的主张。因此,日本在冲之鸟礁进行的种种工程和政治活动,借用美国法学家莱蒂西亚·迪亚兹的论述就是“纯粹是贪婪的表现……如果每个国家都采取日本这样的对外扩张的方式,由此将造成国际法的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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