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宪法法院副院长巴克特·努尔穆哈诺夫近日透露,新版宪法草案对有关俄语使用的表述作出了措辞层面的调整。

据报道,新宪法草案第九条中,原先用于描述俄语地位的表述由“与……平等使用”调整为“与……并列使用”。努尔穆哈诺夫在宪法改革委员会会议上说明,在哈萨克文版本中,相应词语也由表示“平等”的“тен”改为表示“并列、同时”的“катар”。

他指出,相关修订由政府、议会、总统办公厅的专业人员,以及语言学家等多方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修改的主要目标在于提升宪法文本在术语使用和语义表达上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而非改变语言使用的实际范围。

根据调整后的条文,俄语继续在国家机关和地方行政机构中与哈萨克语一道被正式使用,但不再使用“平等”这一措辞。

此前有媒体报道,哈萨克斯坦正在推进对现行宪法的系统性修订。1月底,相关委员会已对外公布新版宪法的首个草案文本,草案包括序言、11个章节和95条条款,标志着宪法改革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

从政策和政治层面看,此次措辞调整具有多重含义:

1、将“与哈萨克语平等使用”调整为“与哈萨克语并列使用”,在法律语言上弱化了俄语与国家语言在地位上的对等关系,更突出哈萨克语作为唯一国家语言的核心地位,同时保留俄语在公共行政中的功能性角色。

2、该调整并未取消俄语的官方使用范围,而是通过术语层面的变化,逐步引导国家语言政策向“以哈萨克语为中心”的方向过渡,符合近年来哈萨克斯坦在教育、行政和公共领域推进语言本土化的整体趋势。

3、通过“并列使用”而非“排他性强化”,当局在维护国家认同和语言主权的同时,避免对以俄语为主要交流语言的群体造成制度性冲击,也有助于在复杂的地区与国际环境中保持政策弹性。

4、官方将此次修改界定为“术语与语义统一”,在程序上强调技术性和专业性,有助于降低政治敏感度;但在实际效果上,措辞变化仍然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反映国家认同和制度叙事的再定位。

总体来看,这次语言表述的调整并非激进转向,而是一种审慎、渐进的政策信号:在不触动既有社会结构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国家语言的象征地位和制度优先性。

原文:toutiao.com/article/760511407387685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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